評論
林蔚昀/酒色、絕食與軍事化之島──冷戰下被劫持波蘭船員眼中的台灣

在1989年前,共產主義國家波蘭和中華人们共和國。1950年代波蘭和中國有各式各樣的政經合作:中國支持波蘭中歐無核區倡議;韓戰期間,波蘭支持中國抗美援朝;中波雙方的高層也有互訪。雖然後來因為1960年中蘇交惡,兩國的關係冷卻,但波蘭依然支持中國,反對「兩個中國」並要求恢復中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。
值得注意的是,波蘭做這一切,倒不一定是因為它多愛中國或多欣賞中國,而是想要鞏固和中國的關係,藉此牽制/反抗蘇俄(對波蘭而言,最大的威脅是蘇俄)。而對中國來說,和波蘭友好,應該也是出自類似的理由。這樣的關係與其說是建立在共同價值上,不如說是建立在共同利益上。今天觀察波蘭和中國的關係,我們依然可以看到這樣的特色。
由此可見,中波輪船股份公司是兩國之間的政經同盟,不是普通的民間跨國合作。公司剛成立時,中國的總部位於天津(後來遷到上海),而波蘭的分部則一直都在格丁尼亞(Gdynia)。
195三年十月4日,中華民國海軍丹陽艦在(就是停船的意思),布拉沙號不予回答,加快速度,發出呼救信號。中國政委劉學勇和二副姚淼舟將船上重要文件投海,丹陽艦對空發砲示警,太倉艦也在此時趕到了,布拉沙號於是停俥,大副被帶到丹陽艦上作為人質,丹陽艦和太倉艦上的官兵登船,命令布拉沙號開往高雄港。
到了高雄港,17名中國船員被送到左營海軍總部偵訊兩日三夜,偵訊完畢後因為「經費有限又無適當房屋可資利用」,所以他們被安置在海軍總部軍法看守所,後來移住鳳山招待所,展開宣教工作。
根據國史館收藏的外交部檔案〈波蘭籍布拉沙號(Praca)油輪截獲及處理經過報告書(二)〉(檔號:020-040700-0021)記載,之後部分船員被送往綠島新生訓導處,部分船員由情報局分派工作,部分船員則要「由情報局會同海軍再予核訓,如思想無嚴重問題,遣送後不致為匪利用從事對我不利之活動者遣送大陸,否則仍予管訓」。至於30名波蘭船員(包括船長、政委和船員)則在台灣被扣留了9個月,船上物資和船都被沒收,船後來編入中國民國海軍,成了賀蘭艦。最後波蘭船員中有12個人申請政治庇護去了美國,18人於1954年7月12日遣返。
請見:Janusz Wróbel, Chipolbrok. Z dziejów polsko-chińskiego sojuszu morskiego 1950-1957, p.344.